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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仕敏 记者 关海芳) 昨日,记者从广西教育厅了解到,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今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5704名,其中初中2037名,小学3667名,主要分别在农村初中及小学阶段学校设置。应聘报名时间:7月6日至7月12日。
对象:
以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
广西2012年计划招聘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广西2012年“特岗计划”招聘对象为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二是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报名:
通过全国特岗招聘网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对象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时间:7月6日—7月12日。报名网址:全国特岗招聘网(网址:http://tg.ncss.org.cn)。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招聘时间:7月17日—8月13日。各设岗县(市、区)的招聘日程安排可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或广西教师教育网查阅。
由各设岗县(市、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公办教师招聘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
待遇:
聘期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待遇
据了解,实施“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特岗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我区作为首批试点,从2006年开始实施该计划。
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在聘用期间,中央财政核拨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设岗县(市、区)按规定核定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标准,保证特设岗位教师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相同的工资政策、工资待遇和所有的津贴补贴。
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必须连人带编落实到具体学校,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各设岗县和各级政府毕业生就业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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